ACO企业发展顾问集团财务制度总法第一部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第一项 为了加强公司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财经秩序,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项 本制度是公司整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和公司拥有控制性股权的所属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及其控股的合营公司、办事处等,不论地域,在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均执行本制度。第三项 公司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各所属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所属公司具体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第四项 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财务数据、资料、方针等均属核心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均不得对外提供、披露,也不得在公司和各下属公司内部散布、传播。第二条 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与职责权限第一项 此项只针对财务负责人所设定。第二项 新人前三个月工资,各公司可以固定方式为主,依个人到职后表现好坏在考核津贴中加入,之后,总公司视具体业绩成长情况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