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程序为保证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委(1998)1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特对原企业改制程序作修订完善如下:一、调查摸底(一)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二)企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三)企业干部职工对企业改制的思想动态;(四)企业发展前景预测。二、宣传发动(一)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改制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二)分别召开企业党政班子,企业中层以上骨干和职工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制订改制方案(一)改制方案由改制企业制订,要吸收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二)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基本思路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工劳动关系转换、社会保障等)方案,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等。(三)企业改制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也可采取多数职工代表或多数职工签字形式审议通过,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企改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事项的,应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