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北京京兴贵和畜牧养殖场(以工商行政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加录垡村村东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发挥合伙人各自的优势,发展畜牧养殖事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畜牧养殖及经营。合伙期限:17年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九条 合伙人共两个,分别是:1、桂德武住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加禄街2号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