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优秀教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为主体,以系、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合。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落实“质量工程”,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第四条 学校计划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将重点围绕通识教育课程(群)、专业主干教育课程(群)和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