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食品消费损害赔偿原则的理解和把握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食品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获十倍赔偿的案例不断见诸于报端。结合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笔者就食品安全法与食品消费损害赔偿问题也谈点看法。一、食品安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倍损害赔偿原则之比较。(一)食品安全法相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而言,消法是普通法,食品安全法是专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用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门法,只有发生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才能适用,换句话说,目前只有发生了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消费者才能得到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除此以外,只能依据消法有关规定赔偿或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十倍赔偿原则只适用于食品消费,双倍赔偿原则适用于全部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资料消费。 (二)食品安全法突破了消法双倍赔偿的界限,对食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更具惩罚性,加大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对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