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六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能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是各部门和班级的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总负责与牵头部门。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制订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奖惩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文停精神。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4、定期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 5、要时常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6、负责学校安全事故和学校非正常事件的上报工作。 7、负责调查校内安全事故,并负责对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政教处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主要实施部门。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