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严格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相关原则制定了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并明确从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制,以规划为依据,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形成规划实施的政策机制等方面保障规划的实施。上轮规划实施9年来,在保护耕地、控制农用地转用、抑制城镇规模过度扩张以及农村居民点的无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保障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五”以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县GDP年均增长10.2%,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特别是随着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城镇化、工业化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明显增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