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平顶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征求意见稿)二八年四月简 要 说 明1、本测评体系主要用于测试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和直辖市所辖县市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进展及成效。测试范围包括所属区县农村。2、结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浮动指标”。“基本指标”包括6个测评项目、21个测评指标、74个测评内容。“浮动指标”包括2个测评指标。3、基本指标的测评项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结合”教育体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社会评价。4、分值构成:总分为100+2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浮动指标”的“加分指标”满分值为20分,“减分指标”根据实际测评情况累减,无下限分。(如评定先进,则“减分指标”作为申报先进一票否决的前提指标)5、数据采集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6、本测评体系使用的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