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参考文本)根据关于转发广州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花人200549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经本单位办公会议研究,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从2006年4月起,本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我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如下:一、 改革原则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 改革目标通过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和规范本单位的用人关系,实现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改革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