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计准则实质性审计程序1001库存现金实质性审计程序1.核对现金日记账期末余额与总账数。2.监盘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3.将库存现金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如无法查明原因,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取得批准后作出调整。4.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5.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盘点表中注明,并作必要的调整。6.抽取大额现金收支原始凭证进行测试,检查内容的完整性,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7.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如有跨期收支事项是否作适当调整。8.对于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应检查折算汇率的正确性。9.针对识别的舞弊风险等特别风险,应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如在期末或接受期末时对现金进行监盘等)10.验明现金列报的恰当性。 1002银行存款实质性审计程序1.实施货币资金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明细表,并与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