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行政机关新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职责:新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统一管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1、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和全县用人单位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4、负责对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劳动争议的处理;负责劳动仲裁事项的办理工作;5、负责对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6、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企业年金经办机构的备案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企业年金运营情况;7、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和监督;8、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