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舞弊行为主体的动机、变现不同。影响舞弊行为发生的因素也有所不同。本章分析不同的舞弊行为主体及其无舞弊特征。舞弊动因有两因素论、三因素论、四因素论和舞弊风险因子理论。舞弊动因理论表明,舞弊行为的发生是舞弊行为主体所受到的压力或动机、外部环境存在的机会因素和合理化借口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二章 舞弊行为主体与舞弊行为第一节 舞弊的主体一、 舞弊主体的分类舞弊主体是指策划、组织、指挥、参与和实施舞弊及有关违法乱纪活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无比责任承担者。舞弊主体在舞弊和有关违法乱纪活动中担当着主谋、共谋和执行者的角色,决定着事件的性质和结果。在不同时期,不同的违法乱纪案件中,舞弊主体的规模、作案动机、特点及其表现形式并不相同。如计划经济时期,会计舞弊的主体只要是违法乱纪这个人;作案的形式主要是贪污、盗窃等经济犯罪;其基本动机是获取直接的经济利益。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巨变,社会经济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的改变使得会计舞弊主体变得错综复杂起来,会计舞弊与经济领域违法乱纪混为一体,会计舞弊主体的动因和作案手段也出现多样性和复杂化。按照不同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