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考核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实行教师由“工匠型”向“研究型”的转变,改变教师的职业生存方式,形成教研型教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经济责任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考核办法。一、劳动纪律考核办法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无往而不胜。根据矿山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以下劳动纪律考核办法:(一)要求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迟到扣月奖5%,迟到一节课以上作半天工作考核,早退者扣月奖5%。(二)请假规定。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事先请示,准假后,方可离岗。先斩后奏者作旷工处理。(三)上班时间不准带小孩,违者扣月奖5%。(四)上课期间教师不准离开课堂,违者取消当天工资。(五)办公场所不准谈论打牌、买六合彩等与教学无关事宜。违者扣月奖5%。(六)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违者扣月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