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周年农村生活方式变迁新中国成立60年来,农民生活方式的变迁史究竟是一部“温暖的记忆”,抑或是一部“苦涩的记忆”对于这样一个重大而又严肃的话题,政府、学界、民间恐怕很难达成一致的看法和共识。我国官方通常采用“平均数”和“绝对值”的指标来衡量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变化,比如从1949年到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44元提高到4761元,增长了100多倍,农民家庭消费的恩格尔系数由改革开放前的67.7%下降到现在的43.7%,已经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伟大历史性跨越。这种“见物不见人”的价值判断所有前题和结论都是预先设定的:即旧中国农民生活是“苦的”,新中国农民生活是“甜的”。由此得出一个“下溢假设”:只要经济发展了,蛋糕越做越大,农民生活就会好起来,精神面貌自然会好起来,其他一切社会政治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这种机械的、僵化的、抽象的逻辑推理根本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因为,物质生产方式对社会生活方式的决定作用决不是单向的,统摄生活方式总体变迁的是人们的社会生活价值观,制约、影响、决定生活方式选择和流变的是一定的价值观和决定其变化的两个基本因素:其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