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户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促进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度本制度。节电管理制度 一、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节约用电宣传的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场合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集中供暖单位原则上不得启用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三、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四、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用电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电耗。 五、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水壶、电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六、对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及其它用电器具,定期进行检修,杜绝漏电现象。 七、各单位设置专门的用电管理人员,用电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用电行为,杜绝事故发生。有关人员应服从管理,如有违章行为发生,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