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团劳动力管理站工作制度根据团政治思想工作会议和团八届二次职代会精神,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升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快速、高效的服务,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务全团广大职工群众,制定以下制度:一、 工作管理制度(一)执行上班签到和请消假制度。早上10点正、下午3:30分有午休后按夏季作息时间执行,下班时间按规定执行。月末没有迟到早退者,按全勤计算,不请假擅自外出按旷工处理,未按时签到或早退一次处罚10元。(二)严格按照七十一团劳动力管理站能力建设考核办法执行,对师、团下达的各项工作按考核要求认真负责、规范操作,对各项台帐的增减变动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上报的数据、表格要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将按量化指标考核,年终按师劳动局考核指标定等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予奖励,受到批评的给予处罚。(三)科室安排的需要集体共同协作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按时、保值、保量完成。如出现推逶扯皮的,相关人员每人处罚10元。若安排一人完成的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执行的处罚当事人50元。(四)管理站工作人员应相互团结,精诚合作,认真负责,共同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