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特种作业管理实行审批制度,所有特种作业必须经公司审批方可开展,确保作业安全。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定义的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及其他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压力容器、管道操作等危险作业。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站的特种作业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安全保卫科特种作业管理主要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二)审核作业人员相关从业资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及年检工作。(三)特种作业审批与现场监督。(四)组织或配合特种作业事故调查,向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第六条 生产技术科特种作业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现场管理。(二) 组织实施特种作业,监督、检查、指导特种作业的实施。(三)监督、检查、指导公司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维护、小维修、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