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奖罚细则(试行)为了规范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行为,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维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设备,特制订以下设备管理处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设备管理。一、生产设备违规处理细则:1、未经允许,机手擅自开非本岗位设备者或非机手开本岗位设备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而造成设备损坏,轻者每次罚款200元,重者按照造成损失费10%的进行处罚。2、凡生产线上所有机械设备实行专机专人,特殊岗位如需要操作者需经分厂主任确认,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后才能上岗作业,否则按私自开机者论处。3、设备出现专业性故障,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允许(专职维修人员除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故障加剧时,按配件成本费1.5倍处罚。4、对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引起设备损坏,经过事故分析确认违章操作,按配件成本费的100%处罚,对于违章造成设备损坏而不报修者,按照配件成本费2倍处罚。5、设备操作技能培训时,任何操作工不得无故缺席,违者按照公司旷工论处。6、每月评出优秀操作工3名,每人奖励200元。7、操作工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