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会工作程序一、成立工会筹备小组筹备组成员可由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35人组成,负责学校工会筹建工作。二、申请成立工会筹备组成立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学校工会筹备组的名义申请。内容包括:学校名称、教职工人数、通讯地址、成立时间、注册地点、(股东构成),工会筹备组成员及其简历等。成立工会时,应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三、发展会员工会筹备组在筹建工会期间,可以代行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教职工加入工会,应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筹备组批准,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上级工会备案。四、酝酿委员候选人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工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交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的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填写相应的呈批表,报上级工会审批。学校工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较为合适,一般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女工委员、财务委员等。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