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对文化产业界定的综述:一、国外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管理:(一)西方国家的新闻传播,大多有一套正式制度-法律体系,哟工艺规范其文化传播活动。例如,1776年世界上第一步新闻法瑞典新闻自由法就问世了,特别是1881年法国政府颁布的新闻出版自由法,以其完备性和深刻性成为许多国家制定新闻传播发的参照和典范。其重要特征之一是:以正式的法律体系监管文化传播活动,调节文化传播活动中的各种射虎关系,保证给各领域中的公正、平等、民族、保护公民的新闻自由权利。(二)在西方社会,形态意识管理的主要机器-大众媒介被赋予两项主要的政治任务:培植良好的市民价值观,转播促使民主政府恰当行使职能所必要的新闻、观点、辩论。文化传播机构因此受到国家的政治监管与控制。国外对文化的监管模式是很复杂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文化的监管模式有很大的区别,比如发达国家的监管重点已经转移到对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管,而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重点依然是纸介质出版物。另外发达国家之间不尽相同,比如,美国对广播电视实行的是私有企业制度,英国和日本实行的是公营为主、私营为辅的制度,而德国和部分欧洲国家实行的是公营和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