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直管区拆违控违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讨论稿)为加快新区发展,努力打造贵安新区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紧紧围绕“控得住、拆得下、守得住、不出事”的工作要求,根据贵安新区拆违控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严格标准、奖惩分明的原则;(三)坚持教育为主、处罚结合的原则;二、考核小组组 长:王春雷副组长:吴雁俊、班小国、罗松华成员单位:政治部、财政局、城市管理局、拆违控违办、规化建设管理局、国土局三、考核内容(一)组织管理。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掌握违法建筑动态,制度健全。(二)控违工作。在职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章建筑;领导和工作人员无纵容、庇护、放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违法违章建筑控得住、守得住。(三)拆违工作。发生违法违章建筑能主动做好工作、动员自拆;集中拆除做到拆得下、不出事。(四)其他工作。做好控违拆违工作的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维稳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台帐齐全、档案规范。四、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