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宿舍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经校委会批准后自颁布之日其执行。一、岗位职责1、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食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办)领导下做好宿舍管理工作。2、宿舍管理员应服从宿管办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宿管办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寒暑假、五一、国庆等假期补课期间、上级检查或其他特殊情况,应按照宿管办安排来具体执行)3、宿舍管理员应按时参加宿管办例会,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集体活动(含培训、文体活动、党员活动、捐款活动等),上交各种表册、资料(含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宿管办配合学校办公室进行考勤,并执行学校的相关制度。4、新学年开学(第一学期)宿舍管理员应按照宿管办制定的宿舍分配方案安排学生入住,并在一周之内完成住宿生的核对和住宿生考勤表的登记。一周之内班级内部可允许住宿生调整,管理员应及时订正住宿生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