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3期(总第553期)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展研究部编 2012年7月15日“七不准”规定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许一览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盈利能力明显增强,融资服务明显改善,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得到社会各界和国际同行的好评。与这一成绩形成反差的是,各种不规范经营问题日益突出,已引起社会热议和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一、“七不准”规定的背景与现状2011年以来,社会舆论持续报道商业银行经营不规范问题,中小企业也不断反映商业银行不合理的贷款行为,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总理指出部分金融机构存在任意增加收费项目、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的情况,要求抓紧解决银行经营不规范问题。对此,银监会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并于2月7日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银行对不规范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在本次专项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