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的本质:是对某一经济组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形成会计资料,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实行会计监督,其目的是实现最有经济效益。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会计法我国的第一部会计法是年1月2 1日。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会计法津、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会计工作管理方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下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