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同业业务第一章 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动因分析一、概念界定: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区分(一)中间业务的涵义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运用或很少运用自有资金,利用银行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各种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所谓狭义的中间业务,就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所称的中间业务,是指在分业经营的原则下,“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代理股票买卖业务,要严格控制开办代理证券业务。所谓广义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向外借入资金和不必动用自己的资财,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现代电讯技术与设备,替广大客户办理各项收付,进行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中介业务。简言之,广义的中间业务包括狭义的中间业务和真正意义的表外业务。既包括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所有中间业务,还涵盖了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