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成都市 市 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含职业卫生,下同) 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行业、领域 ,包含中央、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下同 )安全生产 工作 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行业、领域)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组织开展具有本部门(行业、领域)特点的安全 生产 宣传教育 培训 。 (二)组织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超出职责范围或需多部门配 合的,应及时报市政府或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对牵头组织开
2、展的各类活动承担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指导、监督本行业 ( 领域 ) 企事业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 (五) 负责 本部门(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 ,参与本部门(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相关决定。 (六)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 2 -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二、 具体职责 (一)市委组织部 。 1对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 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
3、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把 安全生产 工作 纳入领导干部 教育 培训内容。 (二)市 委宣传部 。 1把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2 支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3 引导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客观报道 生产 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 (三)市委政法委 。 1 统筹、协调社会 治安 综合治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2 协调 、指导 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安全生 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市委编办 。 1 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2 指导区(市)县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 科学配备人员编制。 - 3 - (五)市委督
4、查室、市政府目督办 。 1 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 2 开展安全生产 督促检查 。 (六)市法院 。 1 依法 开展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 2 做好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情况的宣传报道,并 向市政府通报。 (七)市检察院 。 1 应邀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处理 。 2 依法 办理 涉嫌 危害 生产 安全刑事案件。 (八)市发改委 。 1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 对矿山(含尾矿库)建设项目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将安全审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前置条件 。 3 负责全
5、市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流通、储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 督促粮食企业加强粮食化学药剂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九)市经信委 。 负责全市工业 企业 、 通信及 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4 - 负责民用 爆炸物品 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鼓励工业 企业 、 通信及 能源行业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安全技术创新的政策,淘汰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和产能。 4指导、协调全市军工科研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市教育局 。 1负责全市教育 系统 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及市教育局审批的校外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教育 系统 安全教育,指导、
6、监督学校(幼儿园)及市教育局审批的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3 牵头 有关部门 开展 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4 指导、监督系统内学校(幼儿园)加强校舍、教育设施、食堂、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5 监督指导 系统内各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的 安全管理。 (十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 1 将安全生产技术纳入科学技术发展 规划 。 2 制定鼓励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的政策, 组织 安全生产 重大科技攻关、应用研究等科研项目,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 产业化 。 (十二)市民宗局 。 负责全市宗教 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5 -
7、 (十三)市公安局 。 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 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违法行为。 5负责民用爆炸器材公共安全管理和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7依法查处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十四)市监察局 。 1依法对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2参加
8、 生产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 生产 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 (十五)市民政局 。 1负责 全市 殡仪馆、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 、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军休所、民政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将符合 民政救助 条件的 生产 安全事故受害人、职业- 6 - 病病人纳入 民政 救助 范围 。 (十六)市司法局 。 1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并 指导督促实施。 2负责 为 全市安全生产 过程中符合 法律 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 (十七)市财政局 。 1落实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投入。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
9、考核。 (十八)市人社局 。 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 工作 纳入行政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 职责 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 。 3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指导、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负责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全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务员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市国土局 。 - 7 - 1负责查处全市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违法行为。 2负责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后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
10、督管理;指 导、监督区(市)县土地征收后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3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 全市 废弃矿 山( 井 )、尾矿库 的治理工作。 (二十)市环保局 。 1 负责对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 2 负责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储存、转让、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 3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4负责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环境监测工作。 (二十一)市建委 。 1负责建筑工程 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等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3负责 全市风景
11、名胜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负责城乡建设风貌的立面施工安全管理 。 4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房改造的安全管理。 5负责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 中建设施工环节 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市规划局 。 - 8 - 1负责 城乡规划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与城市规划。 2负责查处 五城区内 的违法建设;对区(市)县 依法 查 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督察。 (二十三)市房管局 。 1负责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服 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危旧房改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市城管委 。 1负责城市道路桥
12、梁设施、中心城区路灯及城市 景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 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及处置场地 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和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二十五)市交委 。 1 负责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客运机动车租赁、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公交、出租汽车、轨 道交通、水运及船舶、船员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9 - 2 负责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源头 以及水上交通、铁路道口、公路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汽车客运场站源头的安全监督管
13、理。 3 负责公路、水运 、铁路道口 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市管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六)市水务局 。 1负责全市水 务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含供排水、水处理等)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全市水库大坝,河道(省管除外)内采砂作业,江河、湖泊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直管的下穿隧道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 督促 其 它下穿隧道的安全管理。 4 负责渔船、渔港的 安全 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
14、十七)市农委 。 1负责全市农业机械 生产、推广、使用过程中 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10 - 2负责 农村 沼气建设、使用和维修维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负责 指导督促 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 点和示范带建设的安全 生产 工作。 (二十八)市林业园林局 。 1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工作。 2负责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生态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态林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和管理中的安全工作。 3负责全市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 负责指导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5 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和木竹材经营加工及林地征用、占用、开发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九)市商务委 。 1指导、督促商贸流通 企业的 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加强对外承 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3指导、督促受市国资委委托代管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市文广新局 。 1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单位 和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