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垫江县 镇 村 (通 1.2.3.4.5组) 公路建设工程 随机抽选公告 (特别说明:本范本红色部分,由业主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1 发包 人 单位名称: 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 项目名称 沙河乡南山村(通 1.2.3.4.5 组)公路建设工程 1.3 批准文件 垫 交委发【 2018】 132 号 1.4 资金来源 交通补助、一事一议补 贴、群众自筹 1.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 项目 工期 120 日历天 1.7 建设地点 沙河乡南山村 1.2.3.4.5 组 1.8
2、 发包 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公路建设工程,总造价约 242 万元,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公路建设工程:包括路面铺设(调平及碾压 、 压实)、路面硬化( C25标号、硬化宽度 4.5 米厚度 0.2 米等。具体为公路拓宽、新修、硬化三项。一、拓宽的公路起于 4 社氨水池至 5 社殷术普住处 2.6公里 (包括拓宽 2.5 米,硬化宽 1.5 米的路 ,沿途接涵洞 .挖机筑堡坎在内 )。二、新修 1.2 社交界处漆树榜至半坡四个角 0.43 公里 (包括挖路基 5.5 米宽 ,安装涵管 .调平及碾压 .硬化 4.5 米宽的公内容在内 )。三、不挖路基 ,
3、只调平硬化的有 :一社,碾盘湾 80 米。二社,辽湾至牛须山 1690 米。三社,楼房屋 420 米。刘世云处 130 米 ,雷光祿处60 米 ,计 610 米。四社,老拱桥至斗水湾 470 米,老湾 120 米,潘光明处 100 米 ,计 690 米。五社,石院子 200 米 ,大屋基 150 米 ,小屋基 95 米 ,陈良飞处 105 米 ,张天权处 130 米 ,鞠其林处 60 米 ,桂湾 (包括熊家坡在内 )300 米 , 共计 1040 米。公路只硬化不挖路基约 4.542 公里。 1.9 发包总价 1.本工程发包总价为 ¥ 2420000.00 元,大写 : 贰佰肆拾贰万元整 。
4、2.发包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用、临时费、安全 生产 费、二次转运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 1.10 结算方式 1.路基工程:挖填方、接涵洞、筑堡坎包干价 112900 元。 2.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实行综合单价 470/m(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 用),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 1.11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2.本项目 交工验收合格 ,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7%,余 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 壹年期 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 一次性 退还。 3.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
5、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2 是否接受联合报名 不接受 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4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 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5 库外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及地点 递交 时间: 2018 年 8 月 日 9 时 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日 11 时 30 分止。 审查 地点: 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村民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 1.16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须 提交履约保证金( 为
6、发包金额 的 10%),同时还 须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3 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3.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 检 验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7 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 抽选 者,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下载本项目的 抽选公告和相 关资料 、 答疑、补遗等 , 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 其 已收到 全部 资料并知晓全部 内容 。各有意参加 抽选 者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 、 补充答疑、补遗 内容。 2.
7、库外 资格要求 2.1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信誉声明: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 (截止随机抽选公告发布时间两个自然年度) 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 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 4) 。 3.抽取申请书 (见附件 1) 4. 根据渝府办发 2014135 号、垫江府办发 201819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交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投标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报告出具有效时
8、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报名截止时间。出具信用报告的流程“信用垫江”( http :/)(咨询电话023-74534882)。 中标公示发布之前,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记录和信誉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规定期限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不良信誉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2 资质条件 和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 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以上 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的独立法人企业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
9、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在渝负责人或在渝技术负责人)、拟入库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3 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 中级
10、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 人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 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 4.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取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 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 ( 抽选月前 3 个月) 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入库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 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各随机抽取单位人
11、员社保真实性核实,若经核实不是本单位人员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的查询信息无法核实,发包人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4 市外 企业要求 无 2.5 递交审查资料 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发包人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选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 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抽选月前 3 个月) 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
12、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发包人有权对随机抽选单位的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该项目随机抽选。 2.6 质量要求 1、技 术规范及图纸: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设计通用图及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 5 2、验收标准及质量等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标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发包人委派出义务监督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督工作。 4、垫江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 年,从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本工程保修期为 12 个月,从缺陷责任
13、期终止之日算起。 2.7 其他要求 无 3. 随机抽选保证金 3.1 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 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48000 元整(大写: 肆万捌仟元 ) (不超过总金额的 2%)。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四)缴纳方式 1、核验 各潜在投标人需 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
14、,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6 款缴纳)且转出的 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
15、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 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账户电子注册 ( 1)网上账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30 分钟
16、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 核验)。 (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账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其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
17、,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 到纸质件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
18、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随机抽选程序 4.1 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4.2 资格审 查 1.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 垫江县交委 备选承包商 施工库 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
19、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未入库企业资格审查。未纳入 垫江县交委 备选承包商 施工库 的企业,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随机抽选。 4.3 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投标(随机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1.已经纳入 垫江县交委 备选承包商 施工库 的企业; 2.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8 4.4 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20、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5 公示抽选结果 县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4.6 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承包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中选承包商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4.7 退
21、还保证金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4.8 合同签订 按随机抽取公告以及公告附件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交 易中心收到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9 抽选时间和地点 1.抽选时间: 年 月 日 时。 2.抽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0 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
22、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4.11 重新抽选 中选承包商无故 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 ,经项目来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后,项目业主单位应按抽选程序重新随机抽选承包商。 4.12 投诉处理 1.随机抽选活动的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3 投诉电话 垫江县交通委员会: 023-74638761 5.
23、附件 5.1 附件 请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公告的页面中下载相关附件 9 附件一: 抽取申请书 ( 发包人 名称) : 我 单位 已仔细研究了 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 通 1.2.3.4.5组公路 )畅通工程施工 抽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该项目中选价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规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现申请参与此项目的公开抽取活动。 特此申请。 申请 抽取 人 : (盖单位鲜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10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承包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 年 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申请抽取人 : ( 盖单位鲜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 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