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多边协议 拉米:建立适应能源贸易的规则框架 10月22日,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在一个关于“能源、贸易和全球管理”的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世贸组织和全球能源市场并不是“互不相干”,世贸组织在服务领域所制定的一些合作框架,包括与能源市场有关的服务业分配以及管道燃料运输费用等,就与石油以及天然气等主要能源产品密切相关。 拉米表示,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贸易、能源及其与贸易管理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与复杂性正在上升。在2007年罗马召开的世界能源大会上,各方就能源与贸易之间的密切关系进行了充分讨论。当时,能源并没有在GATT/WTO占有突出地位。而如今,适应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必须充分认识到能源和能源服务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拉米称,由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与制造业以及农业产品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制定相关规则时必须与这些产品区分开来。市场在能源供应与需求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首先,由于能源产品其特殊的特性使其在地理分布上相对集中,使得一些国家与地区的能源贸易也相对突出。因此,在供应方面,主要是贸易方式的预定性并且变化缓慢,对于资源稀少的经济体比较优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