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 年部门决算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 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 分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
2、体情况。 二、 2017 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3 说明。 四、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 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4 第一部分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 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拟订发展建设规划和计划,维护农民社员和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3、、农村融资、土地托管服务体系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三)负责推进联合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内部的联合与合作,提升为“三农”服务技能,组织开展名优特等农产品的营销工作。 (四)领办和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平台建设。 (五)制定全县供销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民技能的教育与培训。 (六)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社有企业。 (七)负责本联合社及联合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
4、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福县供销合作联社是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会审计股。 人员构成情况:永福县供销合作联社定编 8 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 12 人。在编离退休人员 21 人(其中:离休 1 人, 5 享受离休待遇 3人,单位参公前退休在社保领取退休金再由财政按事业退休金标准补差人员 15 人,参公后财政全额拨款退休人员 6 人)。 第二部分: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 自治区本级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 第三部分: 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 年度部门
5、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 2017年度总收入 18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89.86万元 , 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1.24万元,下降 0.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89.8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1.24万元,下降 0.65%,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类 比去年 增加 49.65万元, 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 50.9万元 ,因此,差额减少 1.24万元 。 2.事业收入 0万元 3.经营收入 0万 4.其他收入 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
6、元 6 (二)本部门 2017年度总支出 189.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89.86万元 , 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1.24万元,下降0.6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81.35 万元: 主要用于: ( 1)社会保险(职工养老) 14.19万元 ( 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03万元 ( 3) 公务医疗补贴 8.22万元 ( 4)行政运行 16.80万元, ( 6) 事业运行 103.80万元 ( 7) 其他商品流通事务 32.30万元; 2、 住房保障支出 8.51万元, ( 1) 职工住房公积金 8.51元, 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1.24万元
7、,下降 0.65%,主要原因是 社会保险类“五险一金”比去年提高了基数增加 49.65万元,其他商品流通事务类支出比去年减少了 50.9万元,支出净额减少 1.24万元 。 4.结余分配 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 2017 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供销合作联社 2017 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 189.86万元 ,较 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 1.24万元,下降 0.65 %。 7 其中:基本支出 157.55万元,项目支出 32.3万元。 永福县供销合作联社 2017 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89.86万元,支出决算为 189.86万元,完成年初
8、预算的 100%。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年初预算为 189.86万元,支出决算为 18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7.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0.7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永福县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 ,供销社
9、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的支出。 五、 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 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8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6.6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6.6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1次,人次 105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10、0次。 ( 其中: 公务接待与去年 10.35万元 对比减少 3.7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去年供销社承担了 3批次较大的接待项目,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县沙糖桔招商引资现场会人员就餐等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54万元(与部门决算 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 22行金额一致),比 2016年 增加 11.39万元,增长 84 %。 主要是交通补贴 10.33万元计入 机关运行经费 , 2016年没有计入影响,人员工作经费 3.21万元,比去年增加 1.0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 4个
11、编制人员的工作经费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 9 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 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 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 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
12、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全系统 21个 综合改革 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 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改造建设的项目有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建设 9个 ,农村专业合作社 12个,共计 21个,经上级验收全部合格。 2、 部
13、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 自 评 和检查 结果,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