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明市 2017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 昆明市统计局 预算编码 : 315301 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云南勤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日期: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昆明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下辖 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昆明市农村经济统计调查队、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 4个事业单位,其中:昆明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为独立核算,其他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1.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统计局
2、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 201044 号)、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统计局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昆编办复 2012 82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通 2002 41 号)及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设立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的批复(昆编办复 2014 6 号文)等文件, 我局行政和事业编制合计 118 名, 2017 年末实有职工 105 名。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 20102 44 号)、中共昆明市
3、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昆明市统计局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昆编办复 2012 82 号)、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设立昆明市统计执法支队的批复(昆编办复 2014 6 号文)等文件,我 局内设 15 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 15 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信息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处、服务业处。 3.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政办
4、201044 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3 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检测评估、社会监测、统计执法。 (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5、、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 6)组织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 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
6、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4 (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 9)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级财
7、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 11)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4.2017 年重点工作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 的通知(昆政目督发 2017 26)文件,我局 2017 年重点工作包括: ( 1) 组织开展好昆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完成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对象 61.3 万户。 ( 2)加强对“ 188”产业中涉及工业方面的“ 4+4+3”产业统计监测工作,为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服务,全年提供 2次统计监测分析。 ( 3) 完成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统计监测平台搭建工作。 5 ( 4)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昆
8、明市 2016 年人均GDP 水平高于全省其他州市。 ( 5)为全市稳增长提供统计信息保障。坚持和完善预警、预报、分析、会商“四项制度”,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监测; 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 2次服务业部门统计会议;开展工业统计监测工作,全年提供 6 篇统计分析报告; 完善 GDP 核算部门联席工作,全年召开 4 次部 门联席会议 ;开展贸易统计监测工作,全年召开 2 次贸易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开展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完成 900 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全年 撰写 10 篇 房地产统计分析。 ( 6)做好新产业、新业态统计工作。进一步坚持和
9、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完成 370 户互联网、软件、租赁和商务、居民服务和修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核算类服务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 ( 7)强化经济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县区统计、社区统计,做到应统尽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加大业务培训、调研和指导力度, 增强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 ( 8)牵头研究制定旅游业占 GDP 比重的测算工作。 ( 9)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市联动开展“绿化昆明共建春城”植树活动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 关于印发省市联动开展“绿化昆明共建春城”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省市联动绿化昆明共建春城”6 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完成各项年度工作。
10、( 10)认真牵头做好 2017 年度部门统计专项目标考评工作。 ( 11) 加强建设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年开展 2 次建设领域统计台账核查工作。 ( 12) 开展农业统计工作,撰写农业统计分析报 告 3 篇。 ( 13) 加强企业科技 R&D 调查工作,开展 98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00 家建筑企业、 300 家重点服务企业研发( R&D)调查统计。 ( 14) 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编辑完成昆明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报卡片 11 期。 ( 15) 收集整理全国省会城市对比资料 7 期。 ( 16) 向全市主流媒体发布(通报) 3次统计信息新闻。 ( 17) 组织实施全国大城市劳动
11、力调查工作,每月完成800 户调查工作。 ( 18) 组织开展 1 次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 19) 完成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提供 1 篇县域经济分析报告。 ( 20) 做好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人员履职能力,服务大局,全年完成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业务培训 275 人次。 ( 21)在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方面,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建立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沟通反馈机制,积极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加强流动人口在昆工作、生活、学习相关信息的统计监测,完成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 2篇。 7 ( 22)全面完成 2017 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 23)成 2017 年度“质量强市”暨创
12、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专项工作各项任务。 ( 24)按照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 ,完成 2017 年度预 算绩效工作。 ( 25)完成 2017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 26)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 ( 27)认真做好市级行政中心“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工作。 ( 28)按照市政府办公厅 2017 年昆明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要点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29)认真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现“办复率”、“面商率” 100%,逐步提高“落实率”。 ( 30)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 31
13、)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7 年度全市政府系 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 32)认真做好信访、“挂包帮”对口帮扶、公共机构节能、突发事件应对、市 12345 非应急服务“一号通”平台、档案管理、市级机关参与无偿献血、党务政务微博管理工作以及落实昆明市 2017 年度市级机关保密工作目标责任书。 ( 33)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确保 市政府8 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市政府领导批交办事项、市政府督查事项落实到位。 ( 34)争取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在我市举办。 ( 35)按照关于印
14、发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对接联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 36)工作创新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特色,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 在全国、全省率先推行的具有创造性、改革性的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并取得实效;以及年内完成国家、省、市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和获得上级好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7 年部门预算的通 知(昆财行 2017 17 号)批复我局 2017 年预算资金总额4148.38 万元,为其他一般
15、预算收入。 2017 年度支出预算额4148.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92.99 万元,项目支出1955.39 万元。 2.预算下达情况 2017 年度我局共收到财政拨款 4177.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拨款 2306.97 万元、项目拨款 1870.18 万元。 9 我局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较预算资金多 28.77 万元,调整率为 0.69%。主要为 工资改革和人员经费相应调整增加 。 3.整体支出情况 我局 2017 年度收入 4177.15 万 元,支出 4177.15 万元,结余为 0。 ( 1)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方向 我局 2017 年度总支出 4177.15 万元。其
16、中:基本支出2306.97 万元,项目支出 1870.18 万元。 ( 2)整体支出主要内容及范围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编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如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等相关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围绕单位工作职责,用于保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而发生的支出,如: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共投入普查指导员 1948 名、普查员 10028 名 ; 争取市级“两员”补贴经费,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和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和空港经济区所辖的 499 个街道社区(纯农村社区除外),按每个社区按照每年 2 万元的标准安排经费 ; 召开数据联审会议、经济运行分析会、 年报会等各项工作会 ; 举办县区及基层企业 、 基层统计人员 业务培训 ; 开展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统计监测 ; 推进 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