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购置森林消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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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购置森林消防 特种车 采购项目 (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通政采询 2018 暂定号 询 价 通 知 书 四川通江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18年 8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1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3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其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 11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和商务要求 . 12 第五章 价格构成及要求 . 15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 16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17 第八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 18 第九章 交货验收及付款 . 19 第十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 20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合同

2、. 35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受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的委托,根据县财政局审批意见,我中心对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购置森林消防特种车 采购项目 (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通政采询 2018 暂定号 二、项目名称: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购 置森林消防特种车 采购项目 (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内容为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购置森林消防特种车 采购项目 (第二次) ,其中包括车辆共计 2 辆,本次采购共计 2 个包,第 1 包 江铃全顺世代 1

3、辆 (运兵车) ,第 2 包 东风多利卡 1 辆 (水罐车) 。详细参数见第 四 章内容。 完成项目的费用包括车辆成本、车辆购置发票、运输费用、直至验收等一切费。第1 包最高限价 20 万元 /辆,第 2 包最高限价 17.80 万元 /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第三章内容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从 2018 年 8 月 24 日 9:00 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 18:00 止,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

4、为报名无效。 “授权委托书”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询价文件更正内容将通过预留电子邮箱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不另行通知 。 开标前半小时前应将以上扫描件的原件递交至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组织股。 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进行询价文件下载。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9 日 9:00(北京时间) ( 2)询价时间: 2018 年 8 月 29 日 9:00(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须按 资格性响应文件 、 其它响应性文件 和 “报价表” 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单独装订和单独密封同时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5、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方式的响应性文件。 八 、 开标地点: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通江县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后 17 楼 17192 室)。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0827-7220119 采购代理机构: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通江县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后 17 楼 联 系 人: 严先生 联系电话: 0827-7230175 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询价须知附表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标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

6、计 2个标包 2 采购方式 询 价 3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4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第 1包 20万元,第 2包 17.80万元。 采购预算包括车辆成本、车辆购置发票、运输费用、直至验收等一切费。 5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 1包: 20万元 /辆,第 2包: 17.80万元 /辆。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 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

7、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 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8、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限制投标(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9、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4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币种:人民币) 3000元 /包 ( 叁 仟元整)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非基本账户缴款将不予认可,以开户许 可账号为准)。同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标包,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中。 方式二:投标供应商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合法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

10、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对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开户单位: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江县红星路支行 帐号: 951009010000546688 联系电话:( 0827) 7230175 联系人:许先生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开启的收 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 :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 1份送达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凭投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息退还。 注:保证金退还相关材料送达接受邮寄方式 (地址:

11、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 1723室)。 10 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无需另行提交,从合同价款中扣留,金额双方自行约定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0827-7230175。 12 报名、开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827-7202175。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到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股(通江县红峰大厦 1719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0827-7202175。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关于技术参数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

12、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6 对采 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及资质要求 提出的询问和质 受理单位: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许先生 5 序 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疑 联系电话: 0827-7230175 地址: 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 1713 室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

13、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 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对开标环节的质疑只能现场提出。 3、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4、 质疑回复将通过“授权委托书”预留电子邮箱回复,不另行通知。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通江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27-7200638。 地址:四川省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 12楼 11号。 邮编: 636700。 18 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

14、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备案。 20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的处理 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通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 代理机构是 通江县 人民政府采购 中心 (简称“招标人”)

15、。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询价文件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评定方法 最低评标价 法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关系投标人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16、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知识产权 7.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

17、,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7.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 8、询价文件的构成 8.1 询价文件是供 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小组询价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其提供资格证明

18、材料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和商务要求 第五章 价格构成及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八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第九章 交货验收及付款 第十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合同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现场考察 本次不组织现场考察 10、资金支付 10.1 验 收合格 后一次性支付 。 11.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 公告发出后, 成交 供应商自行领取 成交 通知书的,可凭单位授权书原件和有

19、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股领取 成交 通知书。联系人: 许 先生 (红峰大厦 1713 室 )。 12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密封 12.1 投标文件制作必须格式统一、内容齐全、字迹清楚、表达准确、复印属实。 12.2 报价文件实行密封后现场递交,拒绝传真、邮寄递交。外层密封袋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若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询价须知第 12 条规8 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或传真的

20、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按规定要求递交到指定地点。 15.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15.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 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15.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

21、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 1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7.签订合同 1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7.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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