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终止见第77条至第106条规定.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及类型1、广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的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2、狭义的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在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合同法77条规定)(二)合同变更的条件1、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关系为前提2、合同的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4、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注意: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案例: 甲制衣厂与乙百货公司签订一份购销衬衣合同。合同规定:甲制衣厂每月向乙百货公司提供该厂生产的霞牌衬衣2万件,每件衬衣单价为118元,并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交货,一月一结帐,合同期限为1年。最初双方合同履行的很好,到了下半年,霞牌衬衣的市场销路看好。乙百货公司发传真给甲制衣厂,提出每月的市场需求量增加为5万件,价格可否再降低一些。甲制衣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