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道路机械化 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 GJZB-HB-1704-CG 采 购 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1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8 2.招标文件 . 9 3.投标文件 . 10 4.投标 . 11 5.开标 . 12 6.评标 . 12 7.合同授予 . 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4 9.纪律和监督 . 1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6 评标
2、办法前附表 . 16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 16 1. 评标方法 . 16 2. 评审标准 . 16 2.1 初步评审标准 . 1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7 评 分标准: .17 3. 评标程序 . 18 3.1 初步评审 . 18 3.2 详细评审 . 18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19 3.4 评标结果 . 19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20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20 第五章设备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2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3 商务部分: . 44 一、投标函 . 45 2 二、授 权委托书 . 47 三、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 48
3、四、投标报价表 . 49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 50 六、近年财务状况 . 51 七、供货计划 . 52 八、优惠条件、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 . 53 九、承诺书 . 55 十、其他材料 . 58 技术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59 技术部分附表: . 60 3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GJZB-HB-1704-CG 批复编号 :SFCG2017070500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 项目地点:鹤壁市示范区 直管范围内 质量:合格 采购预算: 8520000.
4、00 元,其中一包段: 225 万 二包段:75 万 三包段: 300 万 四包段: 80 万 五包段: 52万 六包段: 60 万 七包段: 60 万 保证金(元):一包段: 45000 二包段: 15000 三包段: 60000 四包段: 15000 五包段:10000 六包段: 10000 七包段: 10000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陈先生 0392-687577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女士 0392-3206189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徐先生 0392-3
5、221359 采购内容: 1、采购环卫清扫车辆, 供应商应免费派送至业主指定地,负责安装、 指导使用、演示、 售后等工作 2、 本项目分为七个包段。一包段:洒水车 5 辆;二包段:喷 雾车 1 辆;三包段:扫地车 4 辆;四包段:小型多功能冲洗车 4 辆;五包段:可卸式垃圾车 2 辆,垃圾箱 30 个;六包段:疏通车 1 辆;七包段:吸污车1 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车辆。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代理商
6、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鲜章)以及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 2016 年度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原件及制造 厂家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 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
7、部公告过的车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 品认证证书,属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以上证明附至投标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技术参数须与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参数吻合,能保证上牌(保证书附至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7、 供应商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参与以上 多个包段 的投标,且可以同时被确定为 多个包段 的成交供应商。但是所有投报包段的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文件售价: 1000 元 /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 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
8、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09 月 06 日上午 8:00 至 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09 月 06 日上午 9:30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付款方式:本采购不支付预付款,所有采购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 95%,剩余 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 1 年)满后无息付清。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银行确认
9、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50109446000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 31349700866 (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 402497002016 注意: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未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段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标段一缴纳,不能两个及以上标段共同缴
10、纳。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 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1.3 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关于采购 文件下 载及其他 说明: 采购文 件免费 下载, 下载地 址鹤壁 市公共资 源交易 网:http:/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
11、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招标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392-6875779 1.1.3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 0392-3206189 1.1.4 项目名称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1.1.5 项目地点 鹤壁市示范区 直管范围内 l.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采购洒水车 5辆、喷雾车 1 辆
12、、扫地车 4 辆、小型多功能冲洗车 4辆、可卸式垃圾车 2 辆、垃圾箱 30 个、疏通车 1 辆、吸污车 1 辆, 供应商应免费派送至业主指定地,负责安装、 指导使用、演示、 售后等工作 1.3.2 供货期 签订合同 后 15日历天内 1.3.3 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合格 质保期 1年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车辆。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鲜章)
13、以及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 3、投标人须提供 2016 年度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原件及制造厂家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 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公告过的车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设有固定装置免
14、税车辆(以上证明附至投标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技术参数须与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参数吻合,能保证上牌(保证书附至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09月 06日 09时 30分 (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投标保证金 详
15、见采购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4年 -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 字盖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投标文件中有关生产厂家如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材料应由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双方共同加盖公7 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份数: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 盘移动存储(电子文档应采用 word、 Excel 等常用软件编制,并保证能正常打开、不得加密)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并在封套封口处
16、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必需使用胶装方式装订,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 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 包段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和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 的逆顺序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
17、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4人和 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参加评标的专家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有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完整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类证明的材料原件,此阶段之外不再接受任何原件 。 投标人完整填写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一览表,并按填写顺序将证明材料原件装入袋子。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1.总则
18、 1.1 项目概况 8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l.1.5 本项目项目地 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
19、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 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概不负责;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
20、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供应商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负。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1、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所有参数 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
22、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及数据有误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且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供应商确认。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均 在鹤壁市公共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