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7194 号)、贵州省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 2008165 号)、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专技人员绩效考核聘任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聘用工作实际,对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 正确把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把真正有能力、有水平,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对应岗位或 高一级岗位,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先高后低的原则。 专业技术
2、岗位聘用工作,先从专业技术职务每一个层级内的最高等级开始,按照先高后低的顺序进行聘任。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岗位设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根据相关文件,我院只有四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根据专业技 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经市人事局核定,我院现有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如下: 层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岗位 9 53 等级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岗位 9 10
3、11 32 25 31 46 21 21 比例 100 18-23 20-25 52-62 25-30 30-35 35-45 50 50 三、工作程序 l.建立组织。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聘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确定人选方案。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教学科研工作 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办公室和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学生处)相关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岗位聘用的具体工作。 考核小组由相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竞聘上岗人员的条件审核和
4、量化赋分。 各相关部门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原则上由部门班子成员兼任,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公布岗位和聘用条件。 由聘用工作办公室公布各等级聘用岗位和聘用条件。 3.申报岗位。 符合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申报岗位申请表。竞聘人员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赋分内容提交原始材料。 4.资格审查。 由聘用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5.确定聘用人选。 岗位聘用工作先从专业技术职务层级最高等级开始,按先高后低的顺序进行。当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小于岗位设置数时,由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后,考核小组进行审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
5、定聘用人选;当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时,通过竞聘上岗的形式确定聘用人选。 符合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通过量化赋分方式拟定人 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赋分时,由考核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原始材料、群众评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赋分。 群众评议时,专任教师在所属系部全体教师范围内评议。非专任教师在所属处室全体人员范围内评议,人数不足 7 人的处室,按业务相关原则合并进行评议。参加民主评议的人数不得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被评议人应当回避。 同一等级竞聘分数相同时,由考核小组表决确定排序。 6.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 7.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 8.对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天。
6、 9.对公示无异议结果报上级部门审批。 10.办理聘用 手续。 11.兑现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要严格按照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 2007194 号)、贵州省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 2008165号)、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专技人员绩效考核聘任管理办法,规范聘用程序,严格聘用条件,逐步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严格控制高等级岗位的聘用数量,给事业发展留出空间。 2.精心组织,稳慎实施。 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精 神,做到熟悉政策、明确程序、掌握方法
7、。在岗位聘用工作的各阶段,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慎实施,切忌草率从事。 3.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合理化解矛盾,争取专业技术人员对岗位聘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持学院大局稳定。对欺骗组织和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附件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赋分标准 附件 3: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 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竞聘群众评议票 附件 1: 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一、通过国家和我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或执业资格,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技能 ;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 ; 三、 应聘教师岗位应未出现过二级(含二级)以上教学事故 ;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附件 2: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赋分标准 赋分项目 及分值 考 核 内 容 评分办法 业 务 技 术 工 作 实 绩 正 高 33分 ; 副 高35.5 分 ; 中 级 40.5 分 课 时 量 教师课时量应得分值 考核小组依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师近五年的课时量情况进行赋分。 课时量档次 中级 副高
9、正高 最高课时量 22.5 17.5 15 基本课时量 21 16 13.5 超过基本课时量 0 10%(含 10%) 21.5 16.5 14 超过基本课时量 10 20%(含 20%) 22 17 14.5 超过基本课时量 20%以上 22.5 17.5 15 不足基本课时量 0 10%(含 10%) 20.5 15.5 13 不足基本课时量 10%以上 20 15 12.5 注: 1.专任教师的基本课时量是指近 5年专任教师学年平均课时量; 2.双肩挑教师基本课时量是指近 5年中,院级干部每学年平均 36学时;中层及以下干部每学年平均 72 学时。 教 学 奖 励 8 分 各级教育、行政
10、部门及学院评出的精品课、优质课、示范课;教学比赛、评比中的等级奖;指导学生获得各学科竞赛活动奖,本人获指导教师奖者;优秀教学软件奖。同一内容获得不同奖励按最 高奖项计分。未分等级的奖项按优秀奖计分。获奖人(主讲教师)按排名顺序依次递减 1 分。 国家级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2 分,三等奖 10 分,优秀奖 8分; 省级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 6 分,优秀奖 4分; 市级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5 分,三等奖 4 分,优秀奖 3分; 县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分,三等奖 2 分,优秀奖 1.5分; 院级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分,三等奖 1.5 分,优秀奖 1分。 考
11、 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实际得分最高分 8 国家级精品课 12 分,按课程参与人员排序依次得 8、 4、 1分;省级精品课负责人 10 分,按课程参与人员排序依次得 6、2、 1分;院级精品 课负责人 5 分,按课程参与人员排序依次得 5、 2、 1 分。 教学质量测评 5 分 优秀每次计 1 分,其它等级计 0.6 分,不合格不计分。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实际得分最高分 5 师 资 素 质 : 正高 2 分 ; 副高 1 分 ; 中级 0 分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团队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专业带头人
12、与骨干教师: 专业带头人或省级以上精品课(基础课类)负责人 5 分,骨干教师 3 分。 教学团队:团队成员按排名次序依次递减 1 分。 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10 分,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7 分,院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5分。 “双师”素质教师 5分(基础部教师取该项平均值)。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实际得分最高分竞聘级别对应分值。 班 主 任 工 作 : 正高 3 分 ; 副高 4 分 ; 中级 5 分 从事班主任工作每年计 1 分。任班主任满一学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分;不足一学期的不计分。班主任考评不合格的不计分。 依据学生处提供资料赋分。计算公式:
13、 个人得分 =个人班主任工作得分最高分竞聘级别对应分值 业 务 技 术 工 作 能 力 25 分 思想品德 10分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 每位参聘者给2 分基础分;部门领导测评3 分;考评小组 5 分。 群众 评议 10分 自觉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按时参加院系集体活动。 由系部处室组织民主评议,由部门将评议结果报人事处。 年 度 考 核 5 分 年度考核合格 每个计 1分,优秀每个计 1.5 分。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奖励证书和人事
14、处年终考核记载进行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最高分5 科 研 成 果 : 完成的科研项目结题证书原件为准,合作项目完成人依次递减 0.5分(学会、协会项目不计分);获国家、省(部)、市(厅)、局、院级优秀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的额定人员依次递减 1 分(学会、协会奖项不计分);同一内容的成果或奖励按最高项计分,不累计。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原始资料赋 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正 高 10 分 ; 副 高 7.5 分 ; 中 级 2.5 分 科 研 获 奖 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专利奖一等奖 19分,二等奖 18 分,三等奖 17 分;国家社会科学优
15、秀成果奖一等奖 18 分,二等奖 17 分,三等奖 16 分;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7 分,二等奖 16 分,三等奖 15 分;其它国家级奖项一等奖 8 分,二等奖 7 分,三等奖 6 分,优秀奖 5 分。 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专利奖一等奖 16分,二等奖 15 分,三等奖 14 分;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4分,三等奖 13 分;省教学成果 奖一等奖 14 分,二等奖 13分,三等奖 12 分;其它省级奖项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5 分,三等奖 4分,优秀奖 3分。 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3 分,二等奖 12 分,三等奖 11 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6、一等奖 12 分,二等奖 11分,三等奖10 分;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1 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 9分;其它市级奖项一等奖 5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3 分,优秀奖 2 分。 县(区)级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分。 院级成果奖一等奖 2分,二等奖 1 分,三等奖 0.5 分。 人实际得分最高分竞聘级别对应分值 科 研 项 目 科研项目(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 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国家级计 11 分,省级计 9分,市级计 7分,院级计 5 分。 教育科研、社科研究、软科学项目(以结题证书为准),国家级计 9 分,省级计 7 分,市级计
17、5 分,院级 3 分。 发明专利计 10 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计 5 分。 专 业 理 论 水 平 10 分 论 文 公开发表论文 (独撰或第一作者 ), 10 篇以内按下列分值计分, 11 篇及以上分值折半计入,但折半计入的分值不超过 5分。 科学引文索引( SCI)、工程索引( EI)收录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8 分,被 ISTP 收录的本专 业学术论文 6分。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重要期刊上发表 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分。 在其它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 分。 学会、协会的文章降级使用,并获相关主管部门认可计 1分。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原始资料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
18、得分 =个人实际得分最高分 10 论著 教材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或参编国家(部颁)统编高校教材,按出版社出具的所编字数证明累计计分。 30 万字及以上计 10 分 15 万字至 30 万字以下 8分 8 万字至 15万字以下计 6 分 5 万字至 8万字以下计 4分 5 万字以下计 3分 无法计算字数的 2 分 资 历 18分 任职年限 6 分 指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限。每满 1 年计 1 分。 考核小组根据任职情况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资格年限分最高分 6 工作年限 6 分 工作每满一年计 1 分。 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年限赋分。计算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工作年限分最
19、高分 6 学历学位 6 分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计 10分; 只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但未取得学位计 9 分;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计 6分; 只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但未取得学位或取得双 学士学位计 5 分; 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含大学普通班)计 4 分,未取得学位计 3 分; 取得双专科学历计 3分; 考核小组根据竞聘人最高学历学位赋分。 专科及 以下学历计 2分。 荣 誉 称 号 4 分 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学院组织评选或授予的荣誉称 号,获同一内容的荣誉按最高荣誉计分,不重复计分。 国家级计 15 分; 省(部)级计 9 分; 市(厅)级(
20、含年度考核二等功)计 6 分; 系统(含年度考核三等功,不含嘉奖)计 3分; 院级计 1.5 分。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原始材料赋分。计算 公式: 个人得分 =个人实际得分最高分 4 加 分 10 分 已取得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用或已聘用到某等级,当年度内退休且符合我院岗位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小组核实个人情况后赋分。 附件 3: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部门 现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申请聘任等级 姓名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取得 时间 取得 资格年限 是否 有 教师资格证 联系 电话 符 合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符合相 应岗位 聘用条 件的具 体内容 近五年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所 在 部 门 聘 用 工 作 小 组 审 核 意 见 公章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