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学6-2:广告定位理论第二节 广告定位理论定位观念源自于美国两位著名的广告人艾.里斯和杰.特劳特。在广告运用历程中,定位观念的提出,对广告策略的确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现代广告策划中,定位显然是广告决策中具有关键决定的环节。定位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广告运作的效果,而且也决定了广告诉求的方向。因此,定位已成为现代广告运作的一个基本原理。一、定位的内涵所谓的广告定位属于心理接受范畴的概念,是指广告主通过广告活动,使企业或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确定位置的一种方法。定位理论的创始人艾里斯和杰特劳特曾指出:“定位是一种观念,它改变了广告的本质”。“定位从产品开始,可以是一种商品、一项服务、一家公司、一个机构,甚至于是一个人,也许可能是你自己。但定位并不是要你对产品做什么事。定位是你对未来的潜在顾客心智所下的功夫,也就是把产品定位在你未来潜在顾客的心中。所以,你如果把这个观念叫作产品定位是不对的。你对产品本身,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重要的事情。”可见,广告定位是现代广告理论和实践中极为重要的观念,是广告主与广告公司根据社会既定群体对某种产品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