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 新型城镇化 专项 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我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安排和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等 5 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委办发 2015 6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设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 专项资金 对新型城镇化试点镇进行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下达 各 县区财政, 再由各 县区财政补助相关试点镇。 主要用于 支持 2015年新型城镇化试点以来,试点镇报经市、县新型城镇化办公 室备案实施的项目 , 对于备案项目有其他专项足额资金的,可以安排用于该镇其他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但不得用于
2、偿还债务、扶贫、征地拆迁、规划编制、文保单位修缮、河道清淤治理、政务中心、周转房等支出。 2017年市财政 安排补助资金 3,150万元。按照绩效优先、激励先进的原则, 下达纳溪区 大渡口镇、 合江县 九支镇各 550万元, 下达龙马潭区 双加镇 500万元, 下达江阳区 分水岭镇、 泸县 云龙镇、 叙永县 江门镇各 400万元, 下达古蔺县 太平镇350万元补助 ,截止评价日,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 - 2 -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 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一级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
3、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按照前期准备、 单位 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 采用案卷研究、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 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 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情况, 与 相关利益群体座谈、面访,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现场评价抽样选
4、点情况 该项目资金涉及 四县三区 的 7个 乡镇(分别为 江阳区 分水岭镇 、龙马潭区 双加镇 、 纳溪区 大渡口镇、 合江县 九支镇 、 泸县 云龙镇、 叙永县 江门镇 、 古蔺县 太平镇 ) ,单项补助金额 较大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共选取 大渡口镇、双加镇、云龙镇 3个项目点- 3 - 开展现场评价,占项目点总数的 42.86%;涉及 2017年 新型城镇化 专项资金 1,450万元,占该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 46.04%。 三、项目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 市 新型化城镇建设 起到 积极作用。 但 通过绩效评价也反映出
5、 个别 项目 可行性论证不充分 、 会计核算不规范 、工程进度滞后导致项目整体效果不佳 等问题。 四、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 根据 泸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目标推进方案(泸委办发【 2015】 6号) 文件 ,市级财政设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 4,500万元对新型城镇化试点镇进 行补助。 2017年 2月 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政府申请划拨泸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补助资金 4,500万元(泸住建 201732 号 ), 2017年 2月 23日,市财政向市政府回复安排预算内资金 4,500万元(泸市财综 2017 22 号 ) ,2
6、017年 3月 1日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 2017年 9月,因全市预算内资金调整缩减,综合现场检查及考评情况,实际安排补助资金 3,150万元 。 根据中共泸州市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实施意见(泸委发 2017 25号),- 4 - 主要实施镇区基础设 施建设、产镇连接通道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等项目。 根据 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的泸州市新型城镇化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统计表, 各试点镇对计划使用市级补助资金的项目进行了报备,共计 17个项目 , 其中,分水岭镇计划用于 新建 卫生院 及 附属设施、观音阁聚居点、中心小学校 迁建工程、新型城镇化宣传推广 4
7、个项目;双加镇计划用于镇区农贸市场改造、 卫生院后坝 改造、排水管网 、政府节点、派出所院坝 5个项目;大渡口镇计划用于凤凰湖至酒镇酒庄环湖绿道起始段 1个项目;太平镇计划用于 古镇 新区进场道路 1个项目;云龙镇计划用于上坪老街 道路及 附属设施改造、云龙市民公园建设 2个 项目;江门镇计划用于场镇供水站引水工程、市民广场及附属设施建设 2个项目;九支镇计划用于镇区人行道修补工程、富华小学配套道路工程等 2个项目。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 及 分配情况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于 2017年 11月上旬对江阳区分水岭镇、龙马潭区双加镇、纳溪区大渡口镇、合江县九支镇、泸县云龙镇、叙永县江门镇、
8、古蔺县太平镇 2015年以来实施的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综合 2015年、 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对以上 7个镇进行综合排名,按照绩效优先、激励先进的原则,- 5 - 2017年 12月底,市 财政下达 以上乡镇 补助资金 共计 3,150万元,其中 大渡口镇、九支镇各 550万元补助 、 双加镇 500万元,分水岭镇、云龙镇、江门镇各 400万元, 太平镇 350万元,截止评价日,县区财政将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项目组随机选取了大渡口镇 、 双加镇 、 云龙镇三个镇的项目资金进行检查 , 其中大渡口镇 于 2017年 12月 21日 收到纳溪区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 550万 ;
9、双加镇于 2017年 12月 19 日收到专项资金 500万元 ;云龙镇于 2018年 2月 12日 、 14日 分别 收到专项资金 300万元、 100万元 ;以上 合计金额 1,450万 元 。 2.资金 支付情况 截止 2018年 11 月 30日,该专项 资金 合计 支出 1,616.23万元,占总额的 51.3%,预计 2019年 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毕 。 截止评价日, 3个 评价 选点乡镇共计支出 677.70万元, 平均 资金支付率 47.62%,具体如下 : ( 1) 大渡口镇 2017年 12月 14日,由泸州市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410万元,收款单位为西
10、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后附农业银行回单、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审计金额 497.93万元,除 3%质保金,资金支付率为 84.89%,剩余工程款已经在办理中 。结余项目资金 52.07万元。 ( 2)双加镇 - 6 - 截止评审日,累计支付金额 179.41万元,资金支付率35.88%,具体如下: 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资金: 2018年 5月 3日( 2018-5-109),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支付进度款(暂时挂账在创卫零星工程) 37.62万元。后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等。 派出所节点改造项目资金: 2018年 9月 5日( 2018-9
11、-74),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泸州市金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进度款 20.4万元。后附进度支付表等 。 卫生院后填方项目资金: 2018年 5月 28日( 2018-5-108),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25.99万元。后附进度支付表、施工合同等 。 卫生院后硬化项目资金: 2018年 9月 4日( 2018-9-74),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四川鑫玥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28万元。后附进度支付表、施工合同等 。 政府办公楼节点改造项目资金: 2018年 11 月 12日,泸州 市龙马潭区双加
12、镇人民政府向四- 7 - 川旭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进度款 58万元。后附进度支付表、施工合同等。 新型城镇化宣传推广费: 2017年 12月 18日,支付泸州市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 5.8万元宣传费。 截止评价日,项目资金结余 320.59万元。 ( 3)云龙镇 项目资金目前均用于上坪老街改造工程,云龙公园项目尚未支付 (备注:已经通过其他资金支付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合计 117.76万元 )。上坪老街改造工程实行专账核算,截止评价日,合计支付 88.29万元, 资金支付率 22%, 具体如 下: 2018年 1月 17日( 2018-1-44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
13、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款 600,000.00元。 2018年 2月 5日( 2018-2-8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工程款 40,000.00元。 2018年 2月 6日( 2018-2-8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款 200,000.00元。 2018年 8月 30日( 2018-8-5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 8 - 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给甲方垫付款 -垫付陈金泉拆除后加固人工 2,000
14、.00元。 2018年 8月 30日( 2018-8-5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一月街道改造 5,000.00元。 2018年 8月 30日( 2018-8-52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 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占地补偿 35,923.00元。 3.组织实施情况 ( 1)大渡口镇 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8000万元,大渡口镇 2017年市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项目为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湖绿道起始段,该项目为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
15、设项目中的子项目,该项目由大渡口镇下属国资公司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具体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湖绿道工程先期建设 2公里,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一标段 建设长 1.36公里,宽 6.5米沥青砼路面的绿道,二标段建设长 640米,宽 21.5米沥青砼路面(其中约为 10米宽路面为改造)- 9 - 的绿道初始段。二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 589.24万元, 2017年市级新型城镇化补助资金 550万计划全部用于第二标段建设。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2017年 7月 21日,对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环湖绿道等工程项目的施
16、工工作进行招标,招标期限为2017年 7月 22日至 2017年 8月 16日,项目于 2017年 8月 17日在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进行开标,此次投标人共计10家,经评审 委员会及专家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3家。 2017年 8月 25日,委托机构及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 8月 26日 ,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投标,签署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对该项目的第二标段进行施工,长约 0.639km,公路等级为三级,合同金额 5,590,966.00元,二段承包经理变为辛志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公路质量合格标准。工期历时
17、 35天,项目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完工后拨付 80%,待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 97%,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2年,质保期满全部付清。 2017年 8月,对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湖绿道等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招标,经公开招标, 2017年 8月 25日,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其工期为施工全过程加缺陷责任期,中标价为当年行业取费标准下浮 51%。 - 10 - 2017年 9月 28日,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湖绿道起始段工程送审预算 7,799,698.00元,评审核定预算6,202,537.00元,该审定金额为该项目最高限价。 2017年 1
18、2月 21日,对凤凰湖 -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广场、停车 场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招标,经公开招标, 2018年 1月 23日,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1,365,287.00元的金额中标。 ( 2)双加镇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 2017年市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具体实施项目计划,主要有农贸市场地面、管网改造、派出所房屋、院坝黑化、卫生院后方整治、政府大楼外墙屋面打造以及新建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泸州市 2017年 11 月 14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该项目的财评报告 (泸市财评工预【 2017】 517号 ),项目送审金额为 718,106.00元,审定金额为 509,295.00元。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根据双加镇小额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该项目估算价 45万元。 双加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泸州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