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大纲(草稿)2009年9月一、考核性质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是衡量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水平考试。考核大纲主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教学人员)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技术水平考核的要求制订。二、考核目的通过考核,检验中小学教师对信息技术的掌握程度,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增强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推动信息化教学。三、组织机构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考核的监督和管理,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业务工作。四、考核办法考核采用在线考试、过程评价和作品评价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在线考试占40%,培训过程评价占30%,作品评价占30%。在线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远程网络在线考试,考试系统自动组卷及评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五、考核目标1 了解信息化教学的基本理念与发展,掌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