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管辖范围包括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3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总、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公司办主任、制造部部长、工会主席、设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办保障经理、制造部生产经理等为安委会委员,制造部安技员为委员会秘书。安委会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制造部负责处理。3.3制造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在分管安全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公司的安全活动计划。依据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