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总公司文件珠供水字2007191号关于印发珠海市供水管网设计、施工、管材选用规定的通知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提高供水质量,提高供水保障率,统一标准,便于今后维护管理,实现优质供水,总公司制定了珠海市供水管网设计、施工、管材选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新建项目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本规定,在建项目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抄送:市建设局。珠海市供水管网设计、施工、管材选用规定1 一般要求1.1 承接本市市政供水管道及建筑给水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关的设计资质,项目设计前应了解管网现状,并征求市供水总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施工图设计的意见。1.2 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做到方案合理、输配水安全可靠、施工安装、管理维修方便。2 管材选用2.1 新建工程的室外埋地供水管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及安装环境推荐下列管材及配套管件:管径(mm)推荐管材、管件名称DN100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