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大观镇千福社区污水处理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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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梁平区 大观镇千福社区污水处理站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人: 重庆市梁平区 大观镇 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向远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郑 旺 证书编号: 渝建招证 2014308号 审核人 : 黄 敏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 20130555号 2018 年 6 月 2 目 录 第 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37 第六章 图纸 .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0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梁平区大观镇千福社区污水处理站

2、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梁平区大观镇千福社区污水处理 站 已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梁平发改发2018291号 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 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梁平区大观镇千福社区污水处理 站 ; 2.2 建设地址:梁平区大观镇千福社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修建一座 处理规模 100 立方米 /天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总建筑面积 500平方米,包括格栅池、顶沉池、

3、调节池、生化组合池、清水池、污泥干化池,综合用房、进场道路及绿化。一二三级管网 2 千米,入户支管 500 米。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补遗等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资格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4、,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分(以交易中心电子屏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接件大厅(梁平区新城区行政中心 1号楼 1楼)。 4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和 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

5、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向远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街道 211号 地址: 重庆市 渝 北区 红锦大道 613号荣鼎国际 B栋 23楼 联系人: 李 老师 联系人: 江 老师 联系电话: 13594498798 联系电话: 15825964354 2018 年 6 月 28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梁平区大观镇街道 211 号 联系人: 李 老师 电 话: 1359449879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重庆 向远

6、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 渝 北区 红锦大道 613 号荣鼎国际 B 栋 23 楼 联系人: 江 老师 电话: 15825964354 1.1.4 项目名称 梁平区大观镇千福社区污水处理站 1.1.5 建设地点 梁平区大观 镇 千福社区 1.1.6 建设规模 修建一座处理规模 100立方米 /天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包括格栅池、顶沉池、调节池、生化组合池、清水池、污泥干化池,综合用房、进场道路及绿化。一二三级管网 2千米,入户支管 500米。 1.2.1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 财政资金 及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7、 1.3.1 招标范围 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补遗等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 。 1.3.2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1.3.3 质量 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须提供 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具备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必须提供任职文件)、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 A类、项目经理 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类),“三类人员”证书上 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 须提供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

9、格注册证 及 2018 年 2 月份至 2018 年 5月份 养老保险复印件; (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及 2018 年 2 月份至 2018 年 5 月份 、养老保险复印件; 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 ( 3)其 他主要管理人员:持相应有效证书的具体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 1人 ,安全员不少于 1人,质量员不少于 1人,标准员不少于 1人、测量员不少于 1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预算员不少于 1人、档案员或资料员不少于 1人; 注:主要管理人员(预算员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及 2018年

10、 2月份至 2018年 5月份 养老保险复印件,预算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预算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 2018年 2 月份至 2018年 5 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 合同。 3.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按照渝检会 20165 号文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7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必须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

11、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其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才有资格进入工程投标环节。投标人在收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须将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并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后装入资格审查资料中,原件待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招标人 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提

12、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装入企业原件证书袋中,凡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予以取缔。 注: 1.资格审查时,前 1 3 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且提交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本附表 10.1 规定的手持资料除外)。投标人不能提交原件的或提供不全供查验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允许中标后更换,若需更换,报业主单位审核,区主管部门备案,且人员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

13、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口召开,召 开时间: 8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 和 有 可 能 出 现 歧 义 或 理 解 上 的 偏 差 的 内 容 等 应 在 2018 年 7 月 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网上不记名提交异议。 1.10.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 1

14、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网上答疑。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全部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 1.11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以交易中心电子屏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2.4

1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网上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 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报价范围: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

16、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中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报价。 9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2 投标报价 3.报价原则: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现场踏勘情况、周边环境 、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CB50857-2013)、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

17、额( CQA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 CQFYDE-2008)、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201635 号)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 ,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 、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 。 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 招标人

18、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 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招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并包含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设计图、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含高温补贴)、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 措施费、

19、其他项目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完成这部分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按废标处10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填报。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否则投标文件作 废标处理。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

20、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价。 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自行报价。 4.3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措施费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及招标人委托 投标人办理的工作的费用,以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A)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 B)投标人施工的临时设施等用

21、地费用。 C) 行车行人干扰、交通转换等措施费用。 D)材料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二次转运至安装地点等全部费用;与周边单位、居民等其他工作产生的配合及协调管理等费用。 E)办理环卫、噪音、防尘等相关手续的费用(包含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载明的防尘和降噪要求)。 5.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5.1 除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根据施工设计图、按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和重庆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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