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村级道路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 编号 : ZJGYZX-2018-192 招 标 人: 温岭 市箬 横镇 新 繁荣 村股 份经 济合 作社 联 系 人: 徐绍 云 联系 电话 : 13958636566 招标 代理 :浙 江 冠 宇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 联 系 人: 柯正 巧 联系 电话 : 13606672732/政府 网 672732 日 期: 2018 年 11 月 1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村级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温 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 内 工程造价: 348635 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
2、求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 3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5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 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7 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幅度范围: -5% -15%(含 -5%、 -15%) 8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陆仟元 整 投 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2 日 下午 14:30 时整 户 名
3、: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箬横支行 账 号: 201000206658161 请 在用途栏中注明“ 新繁荣村村级道路 ” 9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壹 份,附件资料壹份,投标保证金壹份 10 投标文件递交至: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2 日 下午 14:30 时整 地点: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11 开 标时间: 2018 年 11 月 22 日 下午 14:30 时整 地点: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12 评标办法: 详见投标须知(六)评标 13 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
4、为: 合同价的 5%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说明 : 1、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2、工程内容包括: 本工程为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村级道路工程,道路总长约 445 米,其中 170米宽 6 米,其余宽 5 米,路面结构为 18cmC30 商品砼路面, 6 米宽路段增加 10cm 级配碎石。 3、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 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承包范围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高龙分院装修工程。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
5、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工程招标文件每份 220 元。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 浙江 冠宇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中标价的 0.5%。 二、标底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一)、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 本工程计价依据: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10)、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 (2010)、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 2016 144 号)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配套文件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6、的通知(浙建站定 2016 23 号)、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 2016 25 号)、关于调整浙江省建筑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 2016 35 号)、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及本省、市有关综合解释、补充规定等。 2、 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 工料单价法 计价。 3、 取费标准: 3.1 按道路工程三类工程计取:企业管理费三类中值 19.81%、利润中值 1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0.1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1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4%、二次搬运费 0.71%、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2.5%、提前竣工增加费
7、(20%)2.04%、工3 程定位复测费 0.04%。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按 7.3%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 0.195%计取,税金按 10.0%计取。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附件资料和投标保证金等三部分组成。 1、 商务标由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2、附件资料: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附件 三 ) 。 3、其它资料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现场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 需提供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 。 (二) .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及质量承诺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合同
8、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 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3、投标承诺内容超出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视为无效标。 4、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 5、本工程报价方式采用 明标暗投 方式, 即招标人公布本直接工程费、材料用量、材料单价、计费标准、费率及总价,由投标人填写下浮
9、数、工期等。 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 人 应提供前附 表规 定 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交 至 开标地点 交给招标人 。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4、 如投标 人 有下列情况, 投标保证金 将不予返还 : ( 1)投标
10、 人 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 ( 2)中标 人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 3)投标 人 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 1、投标人按本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编制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章)。 3、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 须同时递交投标授权委托书 原件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询标的,投标授
11、权委托书可不提供。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的密封 和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 商务标 按要求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 “ 商务标 ”, 并标明 “ 工程名称 ” 和 “ 投标人名称 ” 。 2、 密封 袋封口接缝 处封条粘贴,并在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12、前以直接递交形式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4、招标 人 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 人 与投标 人 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到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 人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
13、撤回,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识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 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 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 和投标授权 委托书 等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5 (或委托代理人)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2、 开标程序 2.1 开标会议由招标 人 组织并主持进行。 2.2 本工程先开附件资料及投标保证金,附件资料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出
14、来后,再开商务标。投标保证金及附件资料评定为无效标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 2.3 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投标保证金核查结果及附件资料的评定结果并宣布标底价。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 工期承诺、 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 其他内容。 3、按规定递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 标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5、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评 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保证金、附件资料进行评审,再对商务标评审。 3.2 商务标评审只针对通过投标保证金和附件资料评审的投标人。 4、 评标标准及办法 4.1 投标保证金审查 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按废标处理。
16、 4.2 附件资料审查 附件资料有下列情形的,其投标作 废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 4.2.1 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 “ 投标授权委托书 ” 原件的; 4.3 商务标评审 4.3.1 投标人商务标中投标承诺书的工期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范围的或未承诺的; 4.3.2 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或未承诺的; 4.3.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 4.3.4 商务标中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或签字 );投标承诺书 修改处 未 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
17、代 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盖章; 4.3.5 投标人 商务标中投标承诺书 的报价超出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浮动幅度范围的; 4.3.6 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3.7 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4 评标办法 : 4.4.1 如经上述评审后有效投标报价小于 3 家的,经评标委员会商定,确实具有竞争性,招标继续有效。 4.4.2 评标基准 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下浮率浮动范围在 -5% -15%之间,分 -0.5%为一档,即在 -5%、 -5.5%、 -6%、 -6.5%、 -7%、 -7.5%、 -8%、 -8.5%、 -9%、-9.5%、 -
18、10%、 -10.5%、 -11%、 -11.5%、 -12%、 -12.5%、 -13%、 -13.5%、 -14%、 -14.5%、-15%中 由招 标人代表 不重复 随机抽取 5 次、 6 次或 7 次,随机抽取的下浮率的平均值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下浮率。该评标基准下浮率在开商务标后宣布。 4.4.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取下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无下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单位,则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无下接近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单位,则取上接 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取上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单位
19、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以评标基准价作为中标下浮数。如遇投标报价下浮率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明: 1、本工程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报价取整(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4.4.4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
20、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7 七、授予合同 (一)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 第六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 (二)中标通知书 1、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对 中标候选人 进行公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投诉,
21、投诉应在中标公示期间,公示合格后十五天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履约担保 1、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前附表所规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 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中介机构 审核后 不计息退还。 3、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 提供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带合同履约保证金,准时到场签约。 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
22、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其 它 (一)其它须知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2、本标书全部内容是工程签订承包合同依据之一。 3、本标书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8 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组成 本工程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其中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均采用建设
23、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中的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 包人(全称):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村级道路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村级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 :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 3.资金来源 : 移民资金补助及自筹 4.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 温岭市箬横镇新繁荣村村级道路工 程 , 道路总长约 445米,其中 170 米宽
24、6 米,其余宽 5 米,路面结构为 18cmC30 商品砼路面, 6 米宽路段增加 10cm 级配碎石。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整 ( 元 );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 项目经理 承包人 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9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通知
25、书; ( 2)投标函及其附录;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图纸; ( 7)预算书;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 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26、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 理解并 承诺 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执贰份。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