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 实施方案 珠海 高栏港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一七年 六 月 - 2 - 第一部分 说明 制定珠海 高栏港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要求的基本步骤,也是我区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完善全区海洋经济基础数据的重要环节。本方案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任务、调查成果、调查质量控制等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调查的时间、步骤和流程,以及调查机构责任分工等作了详细规划和界定。全区各镇 调查机构可依据本方案执行调查相关工作。 一、编制依据 制定本方案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
2、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国海发 2016 5 号)、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广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海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 二、调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全面完成国家、省和市下达我区第一次全 国海洋经济调查的工作任务,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完善全区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国家、省和市下达我区的工作 任务包括:辖区内涉海单位清查、辖区海洋产业调查,以及- 3 - 辖区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活动、海洋防灾减灾、海
3、洋节能减排、临海开发区建设、海岛海洋经济等六项专题调查。 开展海洋经济调查,摸清珠海海洋经济“家底”。全面调查珠海市高栏港区涉海企业,建立涉海企业名录库;全面开展珠海市高栏港区海洋产业调查和涉海活动专题调查,建立海洋产业基础数据库,了解各涉海活动的强度和深度,为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的数据支撑。 三、调查目标 珠海 高栏港区调查的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全面摸清我区涉海单位基本信息,形成涉海单位名录库;二是调查全区海洋经济现状,了解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分布;三是了解海岛海洋经济、临海开发区海洋经济活动情况,分析海洋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四是完善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规模、防灾减灾、节
4、能减排等基础信息,了解其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海洋经济,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活动的总和。根据海洋经济活动的性质,将海洋经济划分为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其中,海 洋产业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包括直接从海洋中获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直接从海洋中获取的产品的一次加工生产和服务活动,直接应用于海洋和海洋开发活动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活动,利用海水或海洋空间作为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海洋科学研究、教育、- 4 - 管理和服务活动;海洋相关产业是指以各种投入产出为联系纽带,与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产业。
5、四、调查任务 调查任务包括 3项,分别是单位清查、产业调查、专题调查。 (一)涉海单位清查 涉海单位清查是指我区境内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数量、规模、行业类别、分布等展开的清查。 (二)产业调查 产业调查是对我区境内从事海洋渔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等法人单位展开的调查。 (三)专题调查 专题调查是在筛选确认填报单位的基础上,对我区境内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活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临海开发
6、区建设、海岛海洋经济等展开的调查。 五、调查时间 第一 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时点为 2015年 12月 31日 24时,时期为 2015 年度。 凡是 2015 年年末资料,均以调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均以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全年数据为准。 - 5 - 六、调查对象与范围 调查对象是我区境内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渔民等。调查范围是南水镇和平沙镇。 七、调查内容 根据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任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涉海单位清查内容 各类法人单位生产的海洋产品、提供的海洋服务、来源于海洋的生产材料或辅助材料、从事的海洋工程建筑项目、设
7、立的海洋 专业等。 (二)产业调查内容 海洋及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情况、出口情况、原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等。 (三)专题调查内容 1.海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海洋工程项目名称、类型、状态、投资额等,海洋工程建设、施工、运营、咨询、设计、勘查、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单位的经营情况等。 2.围填海规模情况 填海造地项目和围海项目的名称、位置、用海面积、状态和投资额等基本情况。填海造地后的陆域面积和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状态及运营状况等。 - 6 - 3.海洋防灾减灾情况 海岸防护设施、海洋灾害承灾体、海洋防灾 减灾机构基本属性和防灾减灾投入情况等。 4.海洋节能减排情况 陆
8、源入海污染源基本属性,产污主体的入海污染物排放情况,涉海企业的能耗情况等。 5.临海开发区情况 临海开发区土地、岸线及填海情况,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对外贸易、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 6.海岛海洋经济情况 海岛主要海洋产业情况,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海岛基础设施情况等。 八、调查方法 根据各类调查对象、范围、内容的差异,结合海洋经济特点,本次调查在基础资料收集整合的基础上,以全面调查为主,并辅之以抽样调查等。 (一)全面调查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对所有调 查对象逐一开展调查。 1.涉海单位清查:在珠海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调查办”)下发的涉海单位底册的基础上,对各类单位是否从事海洋
9、经济活动进行逐一清查,并标识认定,建立涉海单位名录。 - 7 - 2.产业调查:对从事海洋渔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的单位开展全面调查。 3.专题调查:对海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围填海规模、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临海开发区、海岛海洋经济情况等各专题涉及的单位开展全面调查。 (二)抽样调查 对部分海洋相关产业,按照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方法,主要采用目录抽样,从单位底册中抽取样本单位进行调查。 (三)基础资料收集整合
10、 为防止重复调查,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保证与省级有关部门数据有效衔接,本次调查将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三经普资料,以及教育、科技、工信、环保、交通、水利、农业、海关、统计、旅游、盐业等部门的基础资料,开展资料收集整合。 九、主要步骤及流程 本次调查分为前期准备、涉海单位清查、数据 采集处理、总结发布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17 年 5 月底完成) 1.编制调查方案 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海洋经济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 8 - 际情况,由珠海高栏港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珠海 高栏港区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会签区发改统计局,并报市调查机构备案后使用。 2.
11、成立调查机构,落实调查人员 成立珠海高栏港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继承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黄 飞 区海洋和农渔局局长 成 员 : 何锦基 区统筹发展局副局长 周健权 区财金事务局副局长 张浚涛 珠海市国土局高栏港国土分局副局长 卢 焰 区海洋和农渔局副局长 邓剑虹 区产业发展局副局长 张赞林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高栏港规划分局 副局长 章 芳 区建设局副局长 周 军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尤元水 区社会工作局副局长 董媛媛 南水镇副镇长 莫卓宁 平沙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和
12、农渔局,具体负- 9 - 责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区海洋和农渔局卢焰同志兼任。 市海经调查办根据调查的工作量,统一组织选聘调查员,并将培训合格后的调查员分派至各区调查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区级调查机构选聘一定数量的调查指导员,指导调查员开展上门入户调查等工作。结合市里“ 1 名调查指导员负责 10-20 家调查企业”的建议,区海经调查办 拟招聘 1 至 2名调查指导员,同时由平沙镇和统筹发展局各指派一名熟悉企业的人员担任海洋经济调查指导员。区海经调查办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收集整理基础资
13、料 各级调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教育、科技、旅游、盐业、水利等资料,以及全国和地方统计年鉴,已完成海域使用审批的海洋工程及围填海项目、涉海上市公司、海洋防灾减灾资料等,开展分析、处理、整理等工作,为调查奠定基础。 4.配置调查软硬件 各级调查机构根据调查用硬件要求,配置调查所需设备,衔接全国调查办 统一研制开发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由市调查办汇总全市的海洋经济调查数据。 (二)涉海单位清查阶段( 2017 年 8 月底完成) 主要包括编制和分发清查单位底册、标识认定涉海单位、清查表抽查、逐级审核上报、审定涉海单位、编制和反馈涉海单位名录等工作。 - 10 - (三)数据采集处理阶段( 201
14、7 年 9 月底完成) 1.调查告知和调查表发放 区调查机构按照涉海单位名录和专题调查填报单位名录,组织向填报单位发送由全国调查办统一制作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告知书和相应的调查表,指导和督促其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2.数据采集 按照责任分 工,区调查机构组织调查员,主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采集调查数据。调查员负责指导填报单位相关人员填写调查表,检查调查表填写是否完整、有效、规范,并回收调查表。 3.数据审核和录入 调查指导员组织调查员按照审核要求对回收的调查表进行互审。各级调查机构组织人员在全国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录入调查表数据,使用计算机进行审核和人工复审,发现的数据错误及时更正、核实修改。 4.数据上报汇总 采取“逐级上报、超级汇总”的方式,区级调查机构将审核后的调查数据报送市级海经调查办。待省调查办将汇总后的分产业、分专题的调查数据分 发至市海经调查办,市海经调查办依次分发至区级调查机构。 5.数据会审和资料归档 由省调查办审核全市海洋经济调查汇总数据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