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家长课程标准第一部分 前言尊重每一个人的发展是现代教育的核心理念,把教育与人的幸福、自由、尊严和终极价值联系起来,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每个人获得这种教育的最初场所都是家庭,因此,家庭教育以其对人成长影响的浸润性、深远性及不可替代性,承载着将孩子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的重大使命。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其素质是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因此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家长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据教育起始于家庭、形成于学校、完成于社会的终身教育走向规律,结合我市13年来的家庭教育经验,在社区、幼儿园、中小学校通过“家长学校”这一平台开设家长课程,对018岁孩子的家长实施较为科学系统的教育,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教育体系,促进亲子共同成长,营造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逐步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一、课程性质与地位家长课程是通过社区、幼儿园、中小学的家长学校这一平台,以普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