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框架(框剪)结构建筑填充墙构造措施施工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青白江区的抗震设防由原来的6度变为了7度,框架(框剪)结构房屋建筑填充墙构造措施的施工也有了相应的改变。同时,国家的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部分条款做了补充,主要是针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及其其它乙类设防类建筑及甲类建筑抗震设防构造措施提高一度,也就是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的抗震设防施工措施按8度设防。由于这些规定和规范的修改变更都是在5.12地震发生后,我区的部分建设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单位都未引起高度的重视,我站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一些建筑项目对目前的抗震设防为“7度”、“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8度设防认识不清,抗震设防施工中仍然按照6度设防来施工。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青白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西南G701图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青白江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框架(框剪)结构建筑填充墙构造措施施工要求。(一)、本要求适用范围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待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框架(框剪)结构建筑。(二)、本要求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