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宁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程序根据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宁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工作程序。一、工作原则(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按照属地负责、逐级审核的原则开展。(二)除明确诊断的一般反应(如单纯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外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均需调查。二、调查程序(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诊断的指令后,应立即成立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调查诊断专家组原则上由各相关学科的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专家从当地专家库抽取,组长由被抽取的成员推选产生。(三)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需调查诊断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开展调查。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当立即组织调查,予以核实。如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