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全矿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的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各级干部、业务职能部门、各基层区队(公司)、群监组织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落实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第五条:各级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模范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严禁违章指挥。第六条: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执行“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措施,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增强自保互保能力和事故应急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第七条:坚持依法治矿,从严治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