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员工离职流程制度l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l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l 内容(一)、离职类别与定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2.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2.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2.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