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 二、受理范围市管工程。 三、提交材料 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二)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三)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四)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六)经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