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大事记大纲-前期、规划、工程管理篇1、 大事记记录原则:明确范围、确定标准,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取材真实,选择准确。2、 大事记记录包含的内容:重大的接待活动、营销活动、会议等,并配以相应的图片、影像等资料。3、 大事记记录文字要求:以时系事,一事一条,完整准确。每则信息条目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及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因果关系等要素都要求记录清晰,每则一般不超过50字。4、 大事记记录提供的部门、人员:前期篇建议由华晶提供,规划篇建议由张锟提供,工程管理篇由严浩锋提供,材料采供由蓝海提供,编辑整理由胡蔚完成,副总经理谢魏峰、工程部副经理严浩锋负责核稿。5、 大事记记录提供的时间:记录应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提供,15天内在工程部例会上进行校核。6、 项目开发大事记采用编年体,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按年度汇编成册,作为重要文档配以相应照片、影像等资料一并保存。7、 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开发大事记进行年终系统整理、汇总,删减补充,去掉一般日常事务活动,并经评审选出当年最重要的十项大事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备案。8、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