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是在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针对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单独考试。该考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一、 试点目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二、 试点依据 试点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组织实施。三、 考试对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